上海离婚证补办需要什么手续

更新时间:2020-10-14 来源:离婚证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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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证补办需要什么手续

  遗失、损毁离婚证书的,可向原受理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或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补领《离婚证》。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上海离婚证补办需要的手续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离婚证丢失,如果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注明离婚也可以。如果户口本上没有注明离婚,根据民政部1986年9月11日《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对结婚证离婚证丢失或毁坏的,不能补发。你只能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你确曾依法在该机关办理过婚姻登记。再将你申请核查属实的"情况,报市、市辖区、县民政部门审查批准后,依法为你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所补办的有关证明书与《结婚证》或《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离婚证补办一般要到民政部门,现在一般都在县级行政服务中心的民政窗口申请补办。事先要到档案局查阅婚姻档案并出具婚姻档案证明。

  1、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登记: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补领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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