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州产假标准

更新时间:2019-03-02 来源:产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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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州产假标准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2020年广州产假标准的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一、基本假期:

  顺产的:98天;

  难产(剖腹产、会阴Ⅲ度破裂):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牵引产:另加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怀孕2个月以下流产的:15天;

  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流产的.: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流产的:45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发生死胎和早产不成活的:75天。

  注:参保人因生育而导致死亡,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按产前15天及产后至死亡时的实际天数计算。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取出宫内节育器的:2天;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3天;

  施行输卵管结扎的:30天;

  施行输精管结扎的:10天;

  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

  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允许有一至两周的适应时间,使其逐渐恢复原劳动定额。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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