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的疑问解答,妈妈必读!

更新时间:2020-12-24 来源:医疗保险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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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的疑问解答,妈妈必读!

  2020年关于结婚生娃,一定要了解一下这个事。深圳市已经完成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相信大家有不少疑问,一起来看看吧。

  1、为什么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要合并实施?

  答: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要求。国务院办公室2019年3月8日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11月18日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要求各统筹地区2019年底前实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

  两险合并实施有利于增强深圳市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综合管理效能,将对维护职工生育保障权益、均衡用人单位负担、保障女性生育期间基本生活和身体健康发挥重要作用。

  2、两线合并实施是不是将“五险”变成“四险”?

  答:生育保险制度自建立以来,对维护职工生育保障权益、促进妇女公平就业、均衡用人单位负担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不是取消生育保险,不是将“五险”变成“四险”,生育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险种,仍会继续保留,只是从提升公共治理的效能、提升基金共济能力、规范运行的.角度,进行管理层面上的两项保险合并实施。

  3、两险合并实施后,会不会增加单位和个人的缴费负担?

  答: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深圳市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不变,不会增加单位缴费负担,职工仍然不需要缴纳生育保险费。

  4、两险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政策是否有变化?待遇会不会降低?

  答:两项保险合并实施,不涉及生育保险待遇政策的调整。深圳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不受影响,并不会因为合并实施而降低。

  5、两险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参保等经办规程有变化吗?

  答:两险合并实施后,深圳市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征缴方式、享受待遇途径、办事材料、操作系统等经办规程均不发生改变,仍按原途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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