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护照办理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更新时间:2018-12-26 来源:护照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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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护照办理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护照是出国出境的必备证件之一,无论是出国留学还是出国旅行,或者是去香港澳门台湾,最好有护照和港澳通行证。接下来小编整理了广州护照办理需要注意的事项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广州护照办理需要注意的事项:

  1、不得由他人代办。

  2、16周岁以上的申请人应当现场采集指纹信息,不满16周岁的.申请人,监护人同意的,可以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3、申请人因指纹缺失、损坏无法按捺指纹的,可以不采集指纹信息。其中因手指伤病无法捺印指纹且受理部门无法判断的,需提交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并在手指伤病痊愈后到受理部门换发护照、补采集指纹。

  4、申请人应当在受理时当场在申请表上签名,以便将签名信息扫描至护照资料页。学龄前儿童等不具有签名能力的申请人可以不签名。

  5、电子普通护照启用后,原有效的普通护照应当继续使用。

  亲属关系证明,除出生证、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本、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还可以提供就业就学关系人所在的社区居委会、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或由本人书面说明(声明书)等方式,证明其与申请人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

  7、声明书样式可在广州金盾网下载。

  受理时间:

  1、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解放南路155号):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六上午8:30—12:00,(国家法定节日除外);

  2、需提前预约,急事急办免预约。各区公安出入境办证大厅受理时间详见受理地点栏。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0号公布)第四条第一款: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第五条: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第六条: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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