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证登记员未签字有效吗

更新时间:2020-10-13 来源:离婚证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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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证登记员未签字有效吗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一般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颁发。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上海离婚证登记员未签字是否有效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上海离婚证登记员未签字有效吗

  有效的,只要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你们的夫妻关系就解除了。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件〉规定:

  1,《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2,《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十一条规定, 婚姻登记员在完成离婚证填写后,应当进行认真核对、检查。对打印或者书写错误、证件被污染或者损坏的,应当将证件报废处理,重新填写。

  第五十二条 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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