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养老保险新政策解读三篇

更新时间:2023-09-08 来源:养老保险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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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广州养老保险新政策解读三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 广州养老保险新政策解读

这次计发办法改革,是以参保缴费年限为基础,以计发基数、计发比例和计发月数调整为重点,以建立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为出发点,以保障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为目标,采取“新人新制度、老人老办法、中人逐步过渡”的方式来设计的。

新人新制度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后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属于“新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退休后将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与缴费年限的长短、缴费基数的高低、退休时间的早晚直接挂钩。他们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以60岁退休、缴费35年为例,基本养老金替代率为59.2%(其中基础养老金35%,个人账户养老金24.2%)。

中人逐步过渡

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决定》实施后退休的参保人员属于“中人”。由于他们以前个人账户的积累很少,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鉴于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的关键是解决好“中人”的过渡问题,为保证改革的顺利推进,《决定》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待遇水平合理衔接、新老政策平稳过渡等原则,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过渡办法。在过渡期实行特殊的过渡政策,按照新计发办法,养老金减少的不减发,增加的逐步增加。

老人老办法

本决定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参保人员属于“老人”,他们仍然按照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基本养老金,同时随基本养老金调整而增加养老保险待遇。

案例分析

以下三位年龄、收入不同,假设工资不变,且缴纳比例系数都为1,且个人账户无利息的情况,都在60岁退休的人为例,他们每个人退休后每个月可以从社保中领取的养老金金额如下:

1,25岁,月收入2000元

基础养老金:2362(2004年北京社平工资)×35×1%=827元,个人账户养老金:2000×8%=160(一个月个人上缴社保养老费用),160×12=1920(一年上缴社保养老费用)

1920×35=67200(从现在至退休,35年个人所缴纳的全部社保养老费用,也就是个人账户累计余额),67200÷120=560(退休后,每月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数额),827(基础养老金)+560(个人账户养老金)=1387(退休后每月领取养老金数额),也就是说,在目前情况下,李退休后,每月可以领取养老金为1387元。

用李退休后的养老金除以其现在每月的工资,得到的数字称作“替代率”,也就是退休时和在职时的收入比。

1387÷2000=69.4%

也就是说,按照目前情况,李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相对于在职时工资的替代率为69.4%。

在上面的计算中,其实有很多是变量,如个人月收入、社平工资,以及20%、8%等,都有可能根据个人自身变化和国家政策的调整而改变,所以最后计算出的李退休后每月领取1387元养老金,可能在35年后,会有很大变化。但是替代率变化不会很大,不同人计算出的不同替代率,基本可以反映其在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能替代多少现在的收入。

2,30岁,月收入4000元

基础养老金:2362×30×1%=709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4000×8%=320元(一个月个人上缴社保养老费用),320×12=3840元(一年上缴社保养老费用),3840×30=115200元(从现在至退休,30年个人所缴纳的全部社保养老费用。也就是个人账户累计余额),115200÷120=960元(退休后,每月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数额),709+960=1669元(退休后每月领取养老金数额),1669÷4000=41.7%(替代率)

3,35岁,月收入10000元

基础养老金:2362×25×1%=591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10000×8%=800元(一个月个人上缴社保养老费用),800×12=9600元(一年上缴社保养老费用),9600×25=240000元(从现在至退休,25年个人所缴纳的全部社保养老费用。也就是个人账户累计余额),240000÷120=2000元(退休后,每月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数额),591+2000=2591元(退休后每月领取养老金数额),2591÷10000=25.91%(替代率)

第二篇: 广州养老保险新政策解读

一、办理流程

凡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符合参保条件需参加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缴费登记:

可自行选择到市内地税部门任一登记点(下称:登记岗)办理缴费登记。提交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进行缴费登记,登记岗发放《社保缴费项目核定通知书》、《报到通知书》、《委托银行代划缴税、费协议书》(下称:ETS协议)一式3份及相关指引。

凭ETS协议一式3份到开户银行办理ETS签约手续后,再持ETS协议一式2份按《报到通知书》指引到地税部门办税服务厅(下称:办税服务厅)报到。

变更缴费登记:

缴费人变更如 “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户籍类型”等缴费登记资料,须到登记岗填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业务申报表》一式2份,并提交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其本人资料页)1份(变更户籍类型需提供)。

停、续保手续:

办理停保、停保后需续保的,缴费人都须到登记岗填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业务申报表》(见底下附件)一式2份,并提交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其本人资料页)1份。如需退保的须先办理停保手续后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保手续。

缴费人缴费已满规定年限如不需继续缴纳的,可办理停保。

二、参保险种

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以下简称“住院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补充医疗保险。其中,参加住院保险的同时须参加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补充医疗保险须在参加住院保险的前提下才可选择参加。情况如下: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险种组合 (可任选以下一组参保)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住院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住院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补充医疗保险

4.住院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

5.住院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补充医疗保险

1.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采取各种灵活就业的本市户籍参保人2009社保年度(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由本人根据个人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确定。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高于2008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0%的,按2008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低于全省200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可按全省200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20%(其中8%划入个人账户)

2. 住院保险

该保险适用于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区域内、符合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年龄范围、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下列人员:

(1)以非全日制、临时性或弹性工作等形式就业的人员;

(2)自由职业者。

缴费基数:以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缴费比例:4%

该险种2009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缴费比例暂调整为3%。

3.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

缴费人须在参加住院保险的基础上缴纳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

缴费基数:以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缴费比例:0.26%

4. 补充医疗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缴费人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可以自愿选择参加该保险。

缴费基数:以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缴费比例:0.5%

三、缴费方式

当期的社保费费款须当期缴纳。目前社保费的缴费方式有两种:ETS缴费、门前开票缴费。

1、ETS缴费。缴费人需确保ETS银行账户正常且有足够费款的余额。

(1)银行自动划扣当期费款。地税部门每月通知银行进行批量划扣。

(2)门前ETS缴纳当期费款、清缴历史欠费。缴费人可到办税服务厅进行门前ETS缴纳费款。

2、门前开票缴费。缴费人无法通过ETS缴纳当期费款或清缴历史欠费的,可到办税服务厅打印《税收通用缴款书》到银行缴纳费款。现金方式缴费可到任意工行网点办理,转账方式缴费需到开户银行办理。

四、多缴、错缴的退款处理

对多缴、错缴的社会保险费,缴费人需向地税部门提供缴费凭证进行审核,再凭地税部门的《缴费证明》、《社会保险费退款明细表》等相关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款手续。

五、争议处理

缴费人因缴费登记、申报、审核(核定)、征收、追缴、查处等行为发生行政争议的,由地税部门负责处理。

注:所提供的复印件须注明“本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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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广州养老保险新政策解读

对于很多养老保险社保不够的朋友,就会更多关注如何快点退休,社保如何买满15年,延迟退休方面政策和动向如何,社保补缴方面的新闻就会更留意。

虽然早期人们都不太注重社保,但在达到退休年龄时,往往就会想尽一切申请退休。如果社保还差几年,那唯一较快的方法就是补交社保。因为通过补缴你所欠的社保年限,就可以马上申请退休。那怎样补缴养老保险费呢?退休后怎样补缴社保,外地人在广州补缴社保可以吗?

其实社保是可以补缴回几年前的,甚至可以补回十几年前的社保,申请通过后你马上拿到退休金。

现行社保基本政策知识:

社保在我国的发展过程简单来说,1986年以前是没有社保,1986年开始国营企业有社保(早期国有职工或早期合同工社保),1992年推广到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1998年推广到全国各个行业。2006年党的十六大六中全会提出在前,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宏伟战略体系”的宏伟战略目标。2009年以来,国家实行“全民社保”战略,影响全民社保推行的“转移接续”问题慢慢得到解决,人人可以参加社保享受医疗已经成为现实。

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同时社保参保年限达15年。

所以社保政策是一步步完善并逐发展起来。国家为了解早期的问题,在养老保险补缴规定中建立起一整套补缴的程序,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广州社保补缴流程

申请条件

1、须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2、用人单位与补缴个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3、省直单位应参保而未参保等原因,导至社保欠缴的,可申请社保补缴。

社保补缴说明

一、如果在补缴期间有任职单位,您可通过单位进行补缴。

对企业应参保未参保的,企业应提供当时的人员名册,为未参保的人员进行补缴。补缴要按照当时单位和个人应当参保的险种进行补缴,并计缴相应的利息。各险种的补缴时间不能早于补缴单位的单位成立时间。各险种的补缴时间不能早于对应险种的险种开始时间。

广州社保补缴需提交的资料:

1、《广州市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2、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应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

3、属其他用工形式的,应提供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外地户口职工可不提供);

4、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

建议缴费单位经办人可联系所属区主管地税机关进一步咨询了解具体补缴手续。

二、以灵活就业方式的人员如已经参保但欠费的,可以按规定补缴,但是对于未在企业任职且未按灵活就业身份参保的人员,不存在应参保未参保的补缴。

【案例】

问:达到了退休年限但社保还没缴够年限怎么办?什么情况才可办理一次性补缴?

答:达到了退休年限,但社保还没缴够年限可选择继续延长缴费,直至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但省内异地户籍和省外异地户籍参保人所需符合的条件有所不相同。本省非广州户籍的,最后参保地为广州且在广州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的,可在广州继续缴费。

而省外异地户籍的超龄继续缴费条件,则首先得确定待遇领取地是否在广州。确定待遇领取地为广州的,可在广州继续缴费。其中,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年7月1日前)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月继续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申请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

广州社保补缴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提交相关资料后,由社保经办人员对补缴资料后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2、补缴申请受理后,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缴手续,用人单位可在手续完成后,凭《受理回执》到保险关系部资料发放窗口领 取退回资料。

提醒: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疑问,可向广州社保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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