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四篇】

更新时间:2024-03-27 来源:工作方案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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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是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做了最佳安排,并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导性粗线条的筹划,是应用写作的计划性文体之一,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达到某一特定效果,要求决策助理人员高瞻远瞩,深思熟虑,进行周密思考,从不同角度设计出多种工作方案,供领导参考。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四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一】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

  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为扎实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安排部署,切实落实2021年度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重要论述为行动指南,紧抓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契机,以加大衔接资金投入为基础,以推进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为抓手,以严格督促检查和资金监管为保障,以提高财政衔接资金绩效为目标,着力推进财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如期完成财政部门乡村振兴工作任务。

  二、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

  根据市委、市政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市财政局将重点围绕衔接资金投入、统筹、监管、绩效4项工作任务,结合上级财政部门的职责分解和积极履行行业职责要求,通过各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做好七个方面工作。

  (一)衔接资金投入

  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摘四不摘”要求,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当年清理回收可统筹使用的存量资金中50%以上要用于精准扶贫,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15%增列专项扶贫预算,财政专项扶贫投入不低于上年度”总要求,目前预算股、农业股已基本完成编制2021年衔接资金投入预算,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另外,根据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资金使用方案,财政部门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市扶贫专户,督促市乡村振兴局拨付到位,切实保障衔接资金投入政策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预算股。责任单位:国库收付中心、农业股。

  (二)衔接资金统筹整合

  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由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有关责任股室积极配合,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建立贫困县资金整合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细化和明确统筹资金项目,各有关股室要根据股室职责及时列出资金统筹清单,凡涉及统筹范围内资金、上级安排及本级安排、当年安排及结转资金,做到应统尽统。原则上计划统筹金额应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至12%左右;实际统筹率不低于80%,资金拨付率不低于80%。农业股迅速形成赤壁市财政衔接资金专项统筹方案经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同意后并报省财政厅备案。同时,适时对统筹方案进行优化调整,按省定时限,必要时在当年8月份、11月份进行统筹调整,真正做实做细统筹。

  牵头单位:局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农业股、预算股、经建股、社保股、教科文股、商贸股、企业股、金融股、行政政法股、经管局、农财局。

  (三)衔接资金监管

  1、出台产业发展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完善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

  按照中央、省、咸宁市关于产业发展奖补有关政策,由农业股牵头,出台赤壁市产业发展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产业发展奖补项目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产业发展奖补项目资金的效益,真正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按照省、咸宁市关于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管理相关政策,联合市乡村振兴局,完善赤壁市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切实加强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监管。

  牵头单位:局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农业股、监督局。

  2、完善衔接资金动态监控。国库收付中心、局乡村振兴办为衔接资金动态监控的主体单位,按照《赤壁市财政衔接资金动态监控工作规程》要求,对纳入平台管理的各项数据实施动态管理,对各级各类财政衔接资金预算分配下达、资金支付、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实行专人负责制,股室股长负相关主体责任,监控平台数据上网前股室股长必须严格把关。衔接资金动态监控情况实行月报制,由各相关股室每月报送到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析汇总有关情况,对财政衔接资金动态监控推进缓慢、预警整改不及时等情况进行提醒,逾期未处理的要进行通报,确保衔接资金分配下达进度100%、预警信息处理率100%、绩效目标规范填报率100%、支出进度不低于92%的目标。

  牵头单位:国库收付中心、局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农业股、预算股、经建股、社保股、教科文股、商贸股、企业股、金融股、行政政法股、信息中心、经管局、农财局。

  3、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

  财政监督局、局乡村振兴办要把常态化监督检查作为提升财政资金效能的重要抓手,做好中央、省、市专项巡视、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反馈问题整改、衔接资金审计以及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持续开展衔接资金监管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创新乡村振兴领域资金、项目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强化工作作风,加强日常监督频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提高监督检查覆盖面、延伸度,对各乡镇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落实各项监督检查资金类别不少于50%,落实各项监督检查每个乡镇抽查不少于20%的村,每个村抽查不少于10%的贫困户要求。对重点乡镇、重点村,集中精力,把问题查透,抓住深层次的问题,以点带面,全面提升监督检查的权威和绩效。强化检查信息披露和结果运用,对监督检查反馈的普遍性问题和容易出问题的环节,通过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加以规范,进一步提升制度的约束力;对于已暴露的问题要找准短板,迅速解决;对未暴露出来的问题,要主动介入、抓早抓小,及时有效遏制。所有发现的问题一律举一反三,一律落实跟踪督办,重大问题一律线索移送,最终确保所有问题清零。

  牵头单位:监督局、局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农业股、社保股、教科文股、经建股、金融股、预算股、国库收付中心、农财局。

  (四)衔接资金绩效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由预算股牵头,有序开展202-年和2021年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管理相关工作。各相关股室根据对口监督的原则,及时跟踪督办衔接资金使用,切实发挥衔接资金绩效,确保衔接资金各项绩效管理工作同时期处于全省、咸宁市先进水平。

  牵头单位:预算股。责任单位:农业股、经建股、社保股、教科文股、商贸股、企业股、金融股、行政政法股、信息中心、农财局。

  (五)衔接资金公开公示

  有关股室根据年度衔接资金有关情况,结合中央、省级层面资金清单,确定本年度衔接资金公开公示清单,报局乡村振兴办备案,局乡村振兴办协助信息中心在相关网站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资金分配文件、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目标等信息。

  牵头单位:局乡村振兴办、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农业股、预算股、经建股、社保股、教科文股、商贸股、企业股、金融股、行政政法股、经管局、农财局。

  (六)加强乡村振兴政策学习

  紧扣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指示精神,学思践悟***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全体干部参与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大学习”中来。多层次组织财政干部参加集中学习、开展业务培训和专题讲座,加强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和***总书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重要论述进行学习、解读和讨论。各党支部在“主题党日”和支部会上进行集中学习和讨论,有关学习和讨论记录报局乡村振兴办汇编。

  牵头单位:人事股、党办。责任单位:各党支部、局乡村振兴办。

  (七)扎实开展驻村帮扶

  根据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工作要求,2021年,市财政局驻车埠镇枫桥村、勤俭村、黄土村工作队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重点,持续推动脱贫攻坚成效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建立防返贫保障机制,做好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的监测和帮扶,根据各帮扶村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工作具体情况,落实完成“十件实事”,制定好时间表、任务图,切实加快力度,逐一高效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各驻村帮扶工作队。

  三、有关要求

  为切实掌握各股室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展进度,推动财政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职责落实,从7月份开始各股室落实情况专报制度,每月最后一天(节假日顺延)将《2021年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月报表》报送至市财政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同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析汇总后报局领导阅示,2021年各股室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作为局对各股室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

【篇二】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省民政厅扶贫办关于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民社救函〔202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5年过渡期内,按照中央“四个不摘”的工作要求,保持民政领域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全力保障好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人口基本生活。调整优化民政政策措施,补齐民生保障短板弱项,适度扩大兜底保障和福利政策覆盖范围,提高民政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工作重点

  (一)着力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抓好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出台《区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构建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专项社会救助为支撑、急难社会救助为辅助、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分层分类的综合救助体系。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和区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作用,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形成社会救助工作合力。持续做好全区城乡低保审批、特困人员认定权限下放镇街及镇街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三项社会救助领域改革工作,加大三项审批权下放镇街后工作监管力度,加强动态监管,提高工作时效及管理水平。完善低收入家庭认定体系,结合省市出台的低收入家庭认定政策规定,修订出台我区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完善工作措施,加大低收入家庭救助力度,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二)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

  在市民政局建立全市低收入人口基础信息库基础上,探索建立我区的区、镇(街)、村(居)三级监测管理网络,对易返困致困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实现由“人找政策”逐步向“政策找人”转变。充分发挥村(居)基层组织作用,将“发现机制”和主动救助纳入村(居)组织职责范围并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提供24小时救助服务。

  (三)持续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及时与相关部门共享信息,按规定协助开展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落实就业成本扣减、低保渐退等政策。持续实施好临时救助制度,对低保户、低收入家庭、困难帮扶对象等基本生活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的,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简化救助程序,实施先行救助;创新发展急难救助制度,推进开展“救急难”工作,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加快推进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信息化平台运用进程,推动实现低保网上无纸化审批及社会救助其它各项业务办理之间的数据共享与互联互通,提高救助工作实效。

  (四)健全完善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健全完善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按照《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02-年)》要求,实施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增强区福利院失能照护和集中供养能力,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并配备专业化照护人员,强化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照护服务能力。针对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加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丰富互助养老服务内容,提高服务便捷性,满足广大农村老年人就近就便养老需求。

  (五)持续做好残疾人、精神障碍患者福利保障工作

  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措施,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探索拓展补贴发放范围,逐步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至农村无固定收入、农村低收入家庭、重残无业、一户多残、老残一体、依老养残等残疾人困难群体,护理补贴覆盖至三级、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依托城市社区精神障碍康复工作示范点指导农村地区做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为农村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社会交往、工作技能训练、心理疏导等多方面的社会服务。

  (六)持续做好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工作

  开展农村“三留守”人员定期探访,完善以农村空巢、留守老年人和留守儿童为重点的定期探访制度,加强信息动态管理。依靠村“两委”班子、驻村干部、儿童主任、社会工作者、亲朋邻里等,日常巡访掌握基本情况,及时防范、积极化解风险隐患。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严格保障标准,细化保障措施,确保不漏一人,防止发生涉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权益保障的极端个案。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制度建设,完善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措施。

  (七)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

  以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黎阳镇为重点,持续加强全区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强化镇基础作用。加快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网络,推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分制和“腾讯为村”平台建设,提升城乡社区服务的精细化、专业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畅通惠民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创新社区工作法,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全面开展社区协商,加强村级议事协商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三治融合”(自治、法治、德治)促乡村治理示范点创建工作。

  (八)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

  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和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积极作用。引导、鼓励慈善力量通过投入资金、捐助物资、捐建设施、开展培训、实施项目等方式,助力乡村振兴。鼓励引导村(社区)工作者等积极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培育乡土社工人才。探索实施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引导专业社工力量扎根乡村参与乡村治理,助力乡村振兴。鼓励和支持依托民政服务机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镇社工站设立志愿服务站点,广泛开展志愿服务。

  (九)持续做好区划地名工作助力乡村振兴

  进一步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和初审、地名标志设置,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和信息化建设。加强界线管理和平安边界建设,依法组织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积极消除界线纠纷隐患,扎实推进平安边界建设。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开展动态监测、摸清低收入人口底数

  1.重点任务:全面摸底排查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通过自主申报、入户走访、热线反映、数据比对等方式,完成摸排两种家庭底数工作,纳入监测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帮扶范围。在市民政局初步建成低收入人口信息库基础上,区民政局会同各镇全面结合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开展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全面排查、动态管理,实现救助对象有进有出、精准认定。

  2.工作举措:召开一次各镇摸底排查部署会;在各镇摸排基础上组织开展一次局摸底排查复核督导;对符合条件的家庭人员及时纳入救助,做好动态管理。

  3.责任部门:区民政局相关股室、各镇人民政府。

  4.完成时间节点:2021年5月至7月底。

  (二)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做到应保尽保

  1.重点任务:全力推进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的应用,区民政局、区乡村振兴局要密切关注低收入人口情况变化,及时分析并筛查出有潜在风险的对象,强化主动发现机制,组织人员一户不漏、一人不落地进行实地调查,一旦发现需要救助的低收入困难群众,及时给予救助帮扶,做到应保尽保。

  2.工作举措:召开一次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应用培训;组织部署各镇街对动态监测筛查出的对象进行实地调查;对调查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及时给予救助。

  3.责任部门:区民政局相关股室、区乡村振兴局相关股室、各镇人民政府。

  4.完成时间节点:2021年8月至10月

  (三)查漏补缺、巩固深化

  1.重点任务:结合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区民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将通过机动式明察暗访、随机检查、各镇间互查、第三方机构评估等方式,进一步查漏补缺,及时解决发现的个案问题,确保兜底保障网更严密、更牢固、更有效,并总结梳理各镇街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提炼行动成效和工作经验。

  2.工作举措:组织开展一次镇街间工作互查,进一步查漏补缺;撰写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3.责任部门:区民政局相关股室、区乡村振兴局相关股室、各镇人民政府。

  4.完成时间节点:2021年8月1日至11月中旬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责任。各镇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将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今年民政系统的重中之重工作来抓,纳入民政重点工作范围,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统筹做好政策衔接相关工作,不断提升民政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创造条件推进社会救助协理员队伍建设,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配备专职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办理社会救助事务。加快乡镇社工站、未成年人工作保护站和农村社会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基层实际,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养老服务员、儿童福利督导员、社会工作者、社区工作者业务培训,提升各类人才业务素质和综合素养,提升农村社会治理、社会管理、社会服务工作水平。

  (三)强化督促调度。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加强督导检查,务求落细落实。健全完善社会救助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深化拓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区民政局及区乡村振兴局相关股室、各镇人民政府要定期(于7月14日、10月10日、12月10日前)将行动开展情况分别报区民政局及区乡村振兴局,汇总整理后分别上报市民政局及市乡村振兴局。

【篇三】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

  自202-年6月22日,驻新店镇大桥沟帮扶责任人到村报到,帮扶单位为沁县政府办促进202-年驻村工作队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新店镇大桥沟村实际,对照驻村工作要求,制定202-年驻村工作队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抓住新时期乡村振兴的机遇,充分把握和利用好国家乡村振兴的方针政策,在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的同时,结合村情,发挥优势,自力更生,利用资源,挖掘潜力,在广大农户积极参与乡村振兴规划的基础上,落实乡村振兴措施,改变面貌,202-年-2025年期间内,使村貌改变,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目标。

  二、基本情况

  大桥沟村位于新店镇北部,208国道穿村而过,有耕地1500余亩。全村共182户,463人,其中:党员2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共40户110人,三类户中边缘易致贫户0户0人,监测户2户2人,严重困难户0户0人。村集体经济产业有:机动地机动地20余亩,202-年集体经济收入6.5万元。

  三、工作目标

  按照县委政府的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尊重困难群体的脱贫需求和意愿,做到农户参与“真乡村振兴”的方式,将乡村振兴措施统一落实到户,根据村的困难现状及对未来脱贫目标的分析,经过工作队和村支两委共同探讨规划,确定村级乡村振兴目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农户自身经济发展,提高农户生活水平,资源和环境得到充分合理利,2025年以后,全村基础设施得到全面改善,农户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五类人员”生活稳定,居住条件改善,农户逐步实现小康,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利用,合理开发,经济稳定持续发展。

  四、工作措施

  1.加强对习总书记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业有效衔接的业务理论知识的学习。通过政策理论的学习,掌握党对乡村振兴工作实时的要求,提高业务能力,切实把党的政策传入到村民的心中,让农户积极参与到乡村振兴中。

  2.积极开展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工作,使党建助力脱贫工作能深入开展。按照组织的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组织工作,调动广大基层农村的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扩大农村乡村振兴的工作的力量,让党员积极参与到乡村振兴工作中来,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深入的宣传到群众中,促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一是利用“三会一课”的组织活动中,深入开展走访调查,了解群众的心声,听取群众的建议,探索出一条适合本村发展振兴之路。二是完善基层组织机构,调整充实机构的配置,发挥组织机构的最大效用。

  3.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局文件要求,继续抓好脱贫质量问题排查整改,全面排查整改“五类人员”(已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档外低保户、档外五保户、档外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用水政策落实情况,完成全面整改和健全相应机制,并建立整改台账。加大贫困监测帮扶力度,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实施常态化、动态化监测和帮扶。

  4.抓好村基础设施建设。以乡村振兴为契机,全力以赴建好村级道路,改善村民出行条件;对现有村级道路两侧安装护栏,到县体育局争取1套群众健身体育器材。

  5.组织村干部和党员开展“民情大走访”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围绕如何推动村里产业发展、帮助村民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建设美丽乡村、提升村民幸福指数等情况开展走访,挨家挨户详细了解村民家庭情况、实际困难和诉求,建好“民情台账”。

  6.狠抓村乡风文明建设,开展文明村创建。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灵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强化群众思想道德建设。开展家风评议,深入开展“家风润万家”活动,议家风、立家训、传家礼、评家庭,以此培育家庭美德、家庭文化,弘扬家庭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良好家庭新风尚。

  7.高度关注村里信访维稳情况,切实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和情绪疏导工作,把化解矛盾纠纷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有效防止负面舆情和信访事件发生。

  8.切实抓好防汛救灾有关工作,重点对易滑坡路段、山塘水库和居住土坯房、河边房屋、地质灾害点房屋住户等进行监控,全力以赴保障村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9.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与村支两委干部一道组织督促村民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彻底排查从中高风险地方返乡人员。

  10.清理乱占耕地,抓好人居环境整治,落实县委政府“六乱整治”工作精神,开展村最美庭院评选活动,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行动,对安置房的下水管道进行重新改造。

【篇四】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

  ***年是全面决胜脱贫攻坚、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推动我县稳定实现由贫转强、跨越发展,根据中央、省、州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精神及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切实做好202-年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实现“一脱贫三促进六个全覆盖”为核心目标,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为重点,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扎实推进“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清零,补齐短板弱项,高质量完成剩余脱贫任务,全面巩固脱贫成果,确保如期脱贫不落一人、稳定脱贫返贫可控、和谐脱贫社会认可,实现全县整体脱贫。

  二、工作目标

  (一)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到202-年底,确保全县国家现行标准下未脱贫的1605户3999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二)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和新增贫困人口。巩固提升116082人脱贫、227个贫困村出列的脱贫成果,进一步提升脱贫质量,确保“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全部清零,确保村级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确保已脱贫户稳定脱贫不返贫,确保贫困人口不新增,确保全县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全面进入小康。

  三、具体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剩余贫困人口脱贫

  1.开展全面调查。一是组织结对帮扶干部对1605户3999名未脱贫人口入户调查,全面准确掌握未脱贫对象家庭成员、吃穿情况、住房保障、安全饮水、主要收入来源、劳动能力、就学就医、发展需求及主要致贫原因等情况;二是对未脱贫对象分类管理,并紧扣致贫原因,按照一户一策、一户一帮、一户不漏、一人不落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制定到户、到人帮扶措施。

  2.综合施策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综合施策全面完成脱贫任务,确保不落一人。一是严格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无因贫辍学;巩固未脱贫人口全部参保、全部实行家庭医生签约;重点对未脱贫对象开展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分配,监测住房安全状况,确保住房安全有保障;进一步改善未脱贫人口安全饮水条件。确保义务教育、住房安全、医疗救助、饮水安全100%有保障;二是全面推进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线”融合,坚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村低保对象“符合条件、互相纳入”;落细落实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扶持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加强农村低保动态监测,推动低保调标落到实处,稳步提高救助水平,实现应保尽保;三是深入开展“户帮户亲帮亲、互助脱贫奔小康”行动,加强“老病残”等特殊贫困人口帮扶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基本生活的困难群众;四是对部分有劳动能力的剩余未脱贫人口坚持通过发展生产增收,确保有产业发展能力、意愿的未脱贫户产业扶持全覆盖,与新型经营主体利益联结全覆盖,未脱贫户都有至少1种增收致富门路,重点对未脱贫人口推行“以购代捐”等形式支持发展产业;五是对有劳动能力的未脱贫人口,精准实施就业扶贫,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劳动组织化程度,推动扩大贫困劳动力就业参与度,优先保障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为脱贫对象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六是防止为脱贫而脱贫,杜绝算账脱贫、虚假脱贫和突击脱贫。

  (二)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

  3.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一是对已退出的贫困村和贫困人口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加大精准帮扶力度;二是强化基层帮扶力量,做到驻村工作队伍不撤;三是强化脱贫攻坚工作监管督导工作,对工作松劲懈怠的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及时提醒,对工作作风不实、脱贫攻坚不力的行为及时纠正。

  4.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制定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严把贫困退出质量关。一是对已脱贫人口开展全面排查,认真查找漏洞缺项,分类精准施策,逐户对账销号;二是重点关注脱贫监测户和未纳入建档立卡的边缘户、低保户、残疾户、散居特困人员等对象,及时将返贫人口和新致贫人口及时纳入帮扶,加大对大病重病户、意外受灾户的临时救助力度,防止返贫、漏评、错退和新致贫现象发生;三是加强部门数据信息比对,实现信息数据共享、问题全面清零。

  5.突出抓好产业扶贫。坚持主导产业引路、特色种养结合、帮扶主体带动,因地制宜引导贫困户发展产业,力争有劳动能力和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每户有1个产业增收项目,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委托帮扶或股份合作帮扶方式获得稳定收益。实现有贫困户的村(社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全覆盖,发展产业的贫困户与帮扶主体利益联结全覆盖。确保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稳定达5万元以上,非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稳步发展。一是全面建立全县产业扶贫台账,落实“一户一策”帮扶措施;二是巩固发展柑橘、百合、烤烟、特色养殖等主导产业,积极培育油茶、茶叶、菊芋等新兴产业,采取帮扶主体带动,因地制宜引导贫困户发展产业的方式,确保有劳动能力和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每户有1个产业增收项目,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委托帮扶或股份合作帮扶方式获得稳定收益;三是按期兑现产业扶持资金,全面铺开实用技术培训,积极推动小养殖、小庭院、小作坊、小买卖“四小”经济加快发展;四是盘活集体资产、创办经营实体、发展集体经济产业、入股分红、服务创收等模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同步对光伏、小水电等已产生效益的集体经济项目,进一步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收益稳定到位;五是防范发展产业失败风险,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造成产业发展影响较大的贫困农户和经济组织由相关单位专门制定扶持方案,加大技术指导和资金倾斜力度;六是继续实施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和精准扶贫特色农业保险项目,对发展产业的贫困户给予金融支持和保险保障。

  6.创新开展消费扶贫。积极创新扶贫方式,以消费扶贫为抓手,扩宽贫困户增收渠道,促进扶贫产品销售,实现我县扶贫产业健康发展,一是组织好扶贫产品货源,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精准对接大中城市对优质产品的需求,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二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模式,政府支持平台建设,协调提供各类优惠政策,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创新消费扶贫试点;三是发挥定点扶贫的国家农业农村部、济南市市中区、长沙市对口帮扶地区在消费扶贫方面的作用,加大消费扶贫力度;四是坚持线上线下结合的销售方式,畅通消费扶贫渠道。依托社会扶贫网、消费扶贫公共平台等电商平台,动员各类市场主体设置消费扶贫专柜、专店等,构建线上线下结合的销售体系,为市场主体和消费主体销售、购买扶贫产品提供便利。

  7.规范实施扶贫小额信贷。瞄准有条件、有意愿发展脱贫产业的贫困户,实施扶贫小额信贷项目,落实扶贫小额信贷利率、财政贴息、风险补偿等政策,推动金融与产业扶贫的精准对接,稳步推进扶贫小额信贷,扩大贷款覆盖面,力争贫困户获贷率和贷款规模有较大增长。建立完善小额信贷风险防控机制,有效化解和防范金融风险,确保每月累计逾期率控制在省定范围以内。

  8.深入实施就业扶贫。锁定有就业愿望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创业目标,坚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按需设岗。实现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收入。一是完成贫困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省定目标任务;二是稳定现有2163人农村公益性岗位,服务易地搬迁新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三是新增扶贫车间8个以上;四是全面落实就业扶贫补贴补助相关政策,完成就业前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4000人,贫困家庭“两后生”培训270人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750人以上。

  9.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一是落实后续帮扶主体责任,统筹协调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村组、结对帮扶责任人,因户因人精准制定帮扶方案,对已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已脱贫户加强后续产业发展和转移就业扶持,确保有劳动力的搬迁户至少有1个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切实解决搬迁群众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问题;二是强化特色扶贫产业项目带动,做好劳务协作服务,因地制宜建设扶贫车间,安排公益性岗位,确保搬迁群众就业有门路、增收有来源;三是加强安置区社区管理和服务,出台相关管理制度,完善迁入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尽快完成新搬迁房产权认定工作,加快促进搬迁人口融入当地社会。同时,做好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转移接续工作,确保搬迁群众社会保障不断档、不脱节、不漏人。

  10.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一是全面实施教育扶贫资助政策,落实义务教育“三免一补”、高校助学贷款等普惠政策和贫困低保户学生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高中阶段免学费、泛海助学、职业学历教育补助,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子女残联系统教育资助等特惠政策,实现对贫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帮扶、精准资助全覆盖;二是认真落实控辍保学“双线三级”责任,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重点核查因厌学或早婚辍学情况,确保没有一个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因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力争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和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率等主要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三是不断改善乡村办学条件,建设好以贫困家庭学生为主的芙蓉学校,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11.巩固完善健康扶贫政策。一是巩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制度。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参保率达100%、贫困人口大病救助率达100%,重点关注贫困家庭新增人口漏保情况;开展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二是整合多种保障政策,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医疗总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5%;对农村贫困人口患47种特殊慢性病患者实行特殊病种门诊补助,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5%;三是继续实施农村贫困人口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和出院“一站式”结算优惠政策;四是继续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建立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档案,定期开展免费体检、随访服务,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率达100%;五是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加快村级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提高村医待遇。

  12.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一是全力做好危房改造工作。对“4类重点对象”和农村经济相对困难的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唯一住房因维护不科学或因灾受损等原因新增成为C级或D级危房及时改造达标;对新增4类重点对象危房及时改造达标;对“4类重点对象”住房在2016年以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等相关住房保障政策,但现在住房安全质量不达标的住房及时改造达标;二是精准做好农户档案信息录入。建立健全农户档案,梳理完善农户档案信息,及时对接国扶系统数据,确保“危改系统”与“国扶系统”数据相互关联,符合逻辑,真实一致;三是持续做好危房改造“回头看”,切实整改突出问题。在2019年质量安全大排查大整改、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排查的基础上,对2014年以来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全面开展“回头看”,对排查掌握的问题建立清单和台账,切实整改质量不过关、功能设施不齐全、建新未拆旧、优亲厚友等相关突出问题。

  13.大力实施生态补偿脱贫工程。实施生态转岗脱贫、生态补偿脱贫、生态造林脱贫三项工程,直接巩固提升脱贫人口5500人脱贫质量,惠及脱贫人口8万人以上。一是实施生态转岗脱贫工程。全面落实1297名生态转岗护林员工作,加强护林员动态管理;二是实施生态补偿脱贫工程。全面落实120.47万亩生态公益林补助,兑现补助资金2178万元;全面落实86.28万亩天然商品林保护补助,兑现补助资金1273万元;兑现新第一轮退耕还林、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1244万元。确保生态补助资金发放准确率、发放到位率达100%;三是实施生态造林脱贫工程。实施以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为主的面上造林,完成新造林面积1.1万亩;巩固油茶产业建设成果,稳定种植面积在10万亩以上,加大抚育管理力度,及时组织补植,确保油茶苗保存率在95%以上;四是在实施生态造林工作中,注重劳务用工向尚未脱贫或者已认定脱贫但按规定仍继续享受相关扶贫政策对象倾斜,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14.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一是进一步提高农村道路通畅通达水平,加大农村安保工程建设、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力度,全面完成贫困地区25户以及100人以上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任务,确保有条件的行政村全部通客班车;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管理,明确农村道路管理责任,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二是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任务,统筹布局农村饮水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家、省饮水安全标准,切实抓好全县农村供水保证、水质安全和用水方便工程建设,着力解决部分地区季节性缺水和部分村寨饮水安全工程后续维护管理不到位等安全饮水困难问题,确保全县贫困村安全饮水问题全部解决;三是按计划和标准完成贫困村农网改造升级,确保居民端电压合格率、供电可靠率、村户均配变容量全部达标,户表改造全部完成,进一步提升全县农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四是完善网络通讯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引导基础通信企业加大投资力度,大力提升农村宽带用户接入速率和普及率,实现全县所有行政村通光纤网络和4G网络全覆盖。

  15.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一是全面建强村党组织。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全面强化贫困村党组织领导,切实提升贫困村党组织组织力,加大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培育力度,深入开展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排查整顿,鼓励引导村党组织和党员领办新型经济组织,注重在脱贫户中培育致富带头人、种养大户和入党积极分子,形成“支部破难题、党员树标杆、能人建平台、群众立精神”的生动局面;二是完善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后续建设。确保所有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党建服务设施、便民服务设施、文体活动设施、农业服务设施、医疗服务设施等功能完善和正常运转;三是深化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大力开展贫困村综合环境治理,以农村污水处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整治为重点,推进“美丽家园”建设;四是推行以“学习互助兴思想、生产互助兴产业、乡风互助兴文明、邻里互助兴和谐、绿色互助兴家园”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互助五兴”基层治理模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加强农村移风易俗工作,引导贫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形成党组织核心引领、党员带动、群众参与、互助共进的基层治理生动局面。

  16.补齐脱贫攻坚工作短板。一是补齐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短板。对2016年以来用各级扶贫资金建设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确权登记和管理维护,积极探索新型经营模式,鼓励村社分开,政经分离,切实提高扶贫资产的使用期限和效益。二是补齐内生动力提升短板。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快补齐贫困群众的“精神短板”和“能力短板”。强化贫困群众的脱贫主体地位,大力开展参与式扶贫;改进帮扶工作方式方法,完善健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帮扶机制,防止政策养懒汉;加强对贫困群众的思想教育引导,开展脱贫致富典型的评选和推介,激活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三是补齐社会扶贫短板。进一步理顺社会扶贫机制,凝聚社会合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重点抓好“社会扶贫网”维护管理,落实好“户帮户亲帮亲”活动,开展好社会扶贫日活动,管理好社会捐赠,服务好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长沙市对口帮扶的交流对接、争资上项工作。

  17.积极应对扶贫领域风险防控。一是防范易地扶贫搬迁稳不住的风险。做好产业、就业后续扶持工作,强化特色扶贫产业项目带动,做好劳务协作服务;加强安置区社区管理和服务,完善迁入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确保贫困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二是防范已脱贫对象返贫的风险。把防止返贫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强化“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对新增贫困人口要及时纳入,对返贫人口加大帮扶力度,严格落实低保渐退机制和贫困保障要求,促进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线”融合,加大对贫困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贫困群体救助帮扶力度,研究解决困难群体因病、因灾等致贫的临时救助机制,坚决杜绝“一兜了之”;三是防范扶贫小额信贷还贷难的风险。按照风险防控“五步工作法”,分类妥善处置逾期贷款,确保扶贫小额贷款每月逾期率和不良率均在1%以下;加强扶贫小额贷款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四是防范产业扶贫失败的风险。防止扶贫资金投资饥不择食,投资出去收不回来;五是防范扶贫项目工程质量安全不达标及资金使用不精准风险。严格按照扶贫项目工程的设计立项、招投标、建设施工、竣工验收、项目公示、资金拨付等规范流程把关,确保扶贫项目工程进度、质量、管理、效益达标,资金使用精准不趴账;六是防范扶贫信访舆情的风险。坚持守土尽责,高度重视国家、省、州等信访件,加强扶贫舆情监测管控,建立健全涉贫信访六个制度,落实好扶贫涉访问题“五个一”包案制度,迅速核查、妥善处置、及时回复,决不能掉以轻心影响全县脱贫攻坚大局。

  18.抓实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驻村帮扶,对贫困村及贫困人口100人以上的非贫困村的全覆盖和对所有贫困户结对帮扶的全覆盖工作,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员不少于3人,贫困人口超过100人的非贫困村工作队员不少于2人,驻村时间每月不低于20天;二是加大对工作队员和结对帮扶责任人的培训力度,积极增强他们的主动作为意识和脱贫攻坚能力;三是脱贫攻坚期内,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后,继续开展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帮扶重点转移到巩固产业发展等可持续性帮扶上来,直至稳定脱贫。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继续坚持县级领导脱贫攻坚包乡包村责任制;继续坚持由行业部门、驻村单位、乡镇(街道)、支村委逐级抓落实的联动责任制。各行业扶贫牵头单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专题调度,各驻村帮扶单位每2个月至少研究一次驻村扶贫工作并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各乡镇(街道)每月至少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本单位、本行业扶贫工作任务。

  (二)强化资金保障。一是坚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不减,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不减,行业部门资金、项目、资源向扶贫领域倾斜;二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规范扶贫项目资金的统筹、拨付和使用,扶贫项目必须从脱贫攻坚项目库中选取,招投标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督”平台作用,确保扶贫项目、扶贫资金及时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强化基层基础。一是全面排查解决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及早发现问题并整改到位。重点排查“两不愁三保障”“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等方面突出问题;二是选优配强驻村队伍。组织开展扶贫干部轮训,打造一支懂业务、会干事的扶贫队伍;三是加强贫困对象动态管理。根据贫困对象的实际情况及帮扶实效,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分级管理。逐级建立县、乡、村分级管理和分类管理台账:未脱贫户为一级,提高兜底保障水平,进一步强化帮扶措施,加大帮扶力度,确保稳定脱贫;已脱贫但家庭人均纯收入在4500元以下的为二级,从公益岗位、产业联结等方面予以倾斜,确保其实现稳定增收不返贫;已实现稳定脱贫的为三级,全面落实脱贫不脱政策要求,定期监测防止返贫。

  (四)从严挂牌督战。参照国家和省里模式,对脱贫难度较大、巩固脱贫成果任务较重的地区及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进行挂牌督战,对挂牌督战的乡镇、村、单位从资金分配、政策倾斜、人员调配等方面重点保障,同时加大督查、指导、调度的力度。一是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450人以上和未脱贫人口在25人以上的68个重点村挂牌督战;二是对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超过500人的4个重点安置点挂牌督战。

  (五)强化考核问责。一是把巩固提升情况与对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的年度考核情况结合起来,在考核中抽样了解对已脱贫对象的后续帮扶情况,对脱贫质量不高、工作不落实、政策不到位、作风不扎实造成返贫现象的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二是考核分类。根据年度考核得分,从高到低,乡镇和县直及驻县部门分别确定好、较好、一般、较差(在中央、省级、州级年度实地考核中出现重大失误影响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导致全县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排名靠后)四类;三是考核结果运用:评估结果纳入全县年度绩效考核评估范围,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予以通报,日常考核由县脱贫攻坚联合办负责。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干部选拔任用、执纪问责的重要依据。

  (六)统筹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认真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把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乡村振兴相关支持政策优先向贫困村倾斜,持续改善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人口的发展条件,增强“造血”功能,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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