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证需要的材料

更新时间:2020-10-14 来源:离婚证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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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证需要的材料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一般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颁发。接下来小编整理了上海离婚证需要的材料的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需要的.材料:

  1、本人的离婚登记声明书原件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1份;

  3、本人居民身份证(可用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代替)原件1份;

  4、本人常住户口簿(可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代替)原件1份;

  5、结婚证原件1份;

  6、单人证件照原件1份;

  7、本人的离婚协议书原件1份;

  办理方式:

  初审双方当事人证件是否真实、规范、有效;

  证件符合规定的,让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和协商书写《自愿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员审查当事人是否符合离婚登记条件,检查确认无误的,颁发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申请人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2.认为审批人与申请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可在5个工作日内向审批部门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审批期限自确定或重新确定审批人员之日起起算;

  3.对审批结论及审批人员行为有异议的,可在审批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审批机构提出申诉意见。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依法接受、配合考核和监督检查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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