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更新时间:2019-04-21 来源:热门推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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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小编整理了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相关信息如下,希望对各位网友有所帮助。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需要以下条件: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7、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

  1、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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