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提取时间是什么时候

更新时间:2019-05-03 来源:热门推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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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积金提取时间是什么时候

  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广州公积金提取时间是什么时候,希望大家喜欢。

  提取时间

  网点对外办理业务时间:

  1、广铁分中心: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中心各办事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中心各管理部: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提取额度

  一、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

  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二、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

  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本息。

  三、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每户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不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四、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每户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不超过该户因增设电梯所产生的费用。

  五、租房提取的,可以选择以下任一方式提取:

  1、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从租赁备案当月起算,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租金。月租金超过广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40%,及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租金均不计入提取额度。

  2、无租赁合同或者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600元/人/月。

  (1)职工在2015年1月1日前开户缴存的,可提取额度从2015年1月1日起算,算至提取当月。

  (2)职工在2015年1月1日后开户缴存的,可提取额度从首次汇缴月份起算,算至提取当月。

  (3)在2015年1月1日之后,提取当月之前,职工曾以其他部分提取条件申请过提取的.,可提取额度从末次提取的次月起算,算至提取当月。

  (4)在2015年1月1日之后,提取当月之前,职工曾以销户提取条件申请过提取,之后又重新开户的,可提取额度从销户后首次汇缴的月份起算,算至提取当月。

  3、租住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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