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更新时间:2019-05-13 来源:热门推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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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导语:在广州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什么?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快点开文章,小编为您解答!

  申请条件

  1、经济适用房申请要具有当地常住户口五年以上。

  2、1人家庭年收入在1万元以下,2人家庭年收入在1.6万元以下,3人(含3人)以上家庭年收入在2.2万元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未参加房改购房或集资合作建房,未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

  5、满足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材料

  1、申购表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丧偶或离异的提供相关证明;

  2、现住房证明;在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或外地拥有房产的证明资料及共同提出申请的"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其他房产的证明资料;承租住房的,提供租赁合同;有工作单位的,提交单位住房分配情况证明;

  3、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的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奖金、各类补贴、加班费或其他收入),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个体工商户或投资办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上年度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税收缴交凭证;

  4、因在本市大中专院校读书而取得本市户籍,且毕业后落户在本市的,提供毕业证书及在穗工作的相关证明;

  申请流程

  1、经济适用房申请人持所需材料,是职工的到本人单位申请;是城镇居民的到所在地社区申请;改制企业的职工到原主管部门业务划转的现单位申请。

  2、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单位或社区受理后应认真审查,仔细核对,准确无误后,进行入户调查,组织评议,然后在本单位或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3、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市直单位和区直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查;社区报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查。

  4、市、区直部门、街道办事处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分别报市、区房改办,不符合条件的退回部门或社区并说明原由。

  5、市、区房改办受理后,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查阅房产档案或房改档案对申请人家庭住房状况审查确认,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信息录入经济适用住房信息管理系统。

  6、市直单位职工(含市直市区改制企业职工)申请购买市房改办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区直单位职工和城镇居民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

  不收费

  注:以上消息仅供参考哦!

  办理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兴华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银燕路166号

  电话:87226803

  广州市天河区石牌街道办事处

  地址: 天河区龙口中路152号天逸大厦六楼

  电话: 38733252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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