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保险 需要医院产检收费明细

更新时间:2020-10-20 来源:医疗保险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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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生育保险 需要医院产检收费明细

  产检需要收费吗?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上海生育保险 需要医院产检收费明细,希望大家喜欢。

  首先我们要知道,医疗保险分为两种,一种是综合医疗保险,另外一种是住院医疗保险。

  如果你参加保险并且缴纳了综合医疗保险,有部分产检是可以免费的,去医院检查时,医院自动免收这部分费用。如果你参保缴纳了住院医疗保险,你只能在生病住院时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门诊则无法使用。

  如果参保缴纳的是生育保险,那么这种情况下的产检和生育宝宝才能够享受到生育保险的待遇。参加生育保险之后,大部分的必要产检项目都会记账或者报销。如果没有参加生育保险并且缴费,是不能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的,也就是没有办法报销产检费用。

  上海产检费用报销流程

  合生育保险条例的妇女生育后,可以到指定的.经办机构申请领取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申请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生育妇女本人身份证及本人实名制的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3、生育妇女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

  经批准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失业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受委托代为申领的被委托人,还需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第十八条(审核与计发)

  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生育妇女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期限和标准,并予以一次性计发;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

  孕妇产检从刚开始到分娩结束,基本上会有10次产检,每一次产检的检查项目都是不一样的,因此费用也不一样。报销的费用根据地方的价格而有一定的差异,在这里就不介绍产检能报销多少钱了。在这里主要介绍产检的哪些费用是可以报销的。

  产检时哪些费用可以报销

  第一次产检:尿HCG、妇科检查、血常规(3分类)、尿常规(10分类)、心电图、B超。

  第二次产检:(16―18周)产科检查(均含胎心多普勒)、血型(ABO、Rh)、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3项)、肝功能(5项)、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体、梅毒血清抗体、血糖。

  第三次产检:(20―2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彩色B超。

  第四次产检:(24―28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五次产检:(28―30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六次产检:(30―32周)产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B超。

  第七次产检:(32―3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八次产检:(34―36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第九次产检:(37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十次产检:(38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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