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半年总结集合7篇

更新时间:2023-08-25 来源:养老保险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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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半年总结集合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半年总结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动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埇政办明电【2020】1号)有关规定,结合区政府2020年1月9日上午召开的“2020年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动员会”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为切实保障和快速推进民生工程,完成区政府下达我街道的2020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岗责目标考核任务,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现制定《区街道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请各社区、部门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续保缴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早谋划、早部署、早启动,利用“两节”务工人员返乡有利时机采取得力措施,因势利导,确保在2020年3月底前完成全年参续保目标任务。各社区要把参保续保征缴活动纳入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到人,实现应保尽保。

  二、加强政策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小喇叭”、手机短信、微信平台、条幅、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挥社区重要作用,入户进行政策宣传,面对面的做好参保、缴费咨询工作,尤其是新的参保档次、标准,做到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从2020年1月起,将缴费档次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共15个档次,参保人自选档次缴费。政府对每年按时缴费的参保人员给予补贴。缴费200元补贴40元,缴费300元补贴50元,缴费400元补贴60元,缴费500元补贴70元,缴费600元补贴80元,缴费700元补贴90元,缴费800元补贴100元,缴费900元补贴110元,缴费1000元补贴120元,缴费1500元补贴150元,缴费2000元及以上的补贴200元,参保人员中断缴费,补缴的不享受缴费补贴。要引导居民积极参保续保缴费,提高居民的政策知晓率。

  三、夯实基础,做细做实,加强协调配合

  积极引导居民选高档、多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多缴多得,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对65岁及以上参保的城乡老年居民予以适当倾斜,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到龄核定待遇时,除按规定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支付本地统一标准的基础养老金外,另行增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每超过一年,增发标准最低为每人每月2元。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群、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的代缴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街道民政、残联、扶贫、卫健等部门要积极配合,于2020年1月15日之前将代缴人群信息提供给主管部门,再由主管部门提供给人社部门和税务部门。

  各社区要结合自身实际,总结经验,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法,保证参保人员连续缴费。同时要求结合当前的参续保缴费工作进一步完善参保人员的基础信息,联系电话录入要准确无误,不准出现空号、错号、无法接通等情况;并结合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防止多领、冒领、死亡未报等现象的发生,多途径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政策知晓率和民调满意率。

  四、强化督查奖惩考核

  为确保在区政府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续保任务,街道采取每周一统计、每周一排名、每周一调度的办法,通报每周完成进度。街道对2020年3月底前完成全年任务的社区在目标绩效考核单项目标任务考核中加5分,3月底以后完成全年任务的不加分;对2020年3月底前完成全年任务的社区根据工作量的大小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的工作经费补助。

  社区要提高居民选择高档次参保缴费人员的占比,要宣传引导参续保缴费人员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参保缴费,对3月底前完成全年参保缴费任务的社区,其中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缴费且到账人员占参保缴费人员比率达到20%的社区另给予每例5元工作经费补贴。

  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力、影响全街道整体进度的将对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调度和约谈。

  为确保完成街道2020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各社区要结合实际,可参照制定切实可行的本社区工作方案。

第二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半年总结

  一、工作思路

  2019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继续坚持“广覆盖、保基本、突重点、争一流”的基本原则,明确责任,扎实推进,把这项惠民、利民的实事办实办好。

  二、目标任务

  组织做好参保缴费工作,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经办能力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争取全县排位靠前,社会满意率100%。

  三、工作重点

  1.扩面参保。全年参保覆盖人数2.2其中:农村居民2.05万人;

  城镇居民0.12万人。

  2.社保扶贫。落实政府代缴政策,为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等特殊群体按100元/人年的标准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3.待遇发放。做好各项待遇社会化发放工作,当年到龄人员申报领取待遇达100%,确保符合条件待遇领取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领取。

  4.风险防控。通过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财务管理控制、信息系统控制以及管理和监督五个方面强化经办风险管理,加大对参保登记、缴费记录、养老金标准、待遇资格、***人员、疑似重复领取待遇和死亡冒领待遇的稽核力度,加大保险待遇追缴力度。

  5.经办服务。加强经办能力建设,突出服务、规范重点。

  一是加强协调管理,实现税务机关收缴保险费,切实解决群众缴费不便问题;

  二是加大经办人员业务培训,提升经办能力。全年完成规模以上培训1次;

  三是加快基层业务平台建设;

  四是积极推行城乡居民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智能化,提高智能服务水平。

  6.业务档案。加强档案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经费、场地,配齐设备、设施,确保城乡居保业务档案规范管理。

  7.队伍素质建设。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转变服务观念、改善服务态度、提升服务效能,努力建成一支有大局观念、事业观念、服务观念、廉洁观念的干部队伍。扎实开展好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和“宣汉人社事,最多跑一次”活动。

  四、工作要求

  1.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多层次、全方位、大角度宣传的基础上调整宣传工作思路,制定个性化宣传方案。在每个自然村设立政策咨询点,组织人员深入农户家中,上门发放政策宣传材料,与群众面对面宣讲政策,答疑解惑,确保城乡居保政策走进千家万户。

  2.关注重点人群,扩大参保范围。将外出务工人员等人作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的重点对象,对“年轻居民”、“富裕居民”等特殊缴费群体,进行集中宣传,做好参保工作的宣传动员,从而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起到领跑作用。

  3.完善业务流程、规范经办行为。一是组织村(社区)经办人员认真学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系统操作和经办流程,每年度进行业务测试,并制定奖惩制度,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业务流程,使之成为一支懂政策、熟悉业务的基层经办服务队伍;

  二是认真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基金管理、待遇发放、稽核检查、档案管理等基础管理工作,确保经办规范、管理科学、服务到位。

  4.做好基础养老金发放工作。认真总结历年发放工作经验,分析查找工作存在的问题,逐步解决发放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完善细化发放流程,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做好发放工作,坚持做到“不重不漏”,确保养老金发放到位,国家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5.协助做好适龄人员保费征缴工作。认真执行税务部门征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政策,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协助税务部门加大对中青年城乡居民的保费征缴力度,确保全面完成适龄人员参保任务。

第三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半年总结

  根据市人社局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对照了通知中的检查内容,逐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度建设情况。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城乡居保基金监督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建立了基金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进一步完善社保基金的内控制度,我局制定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并对照实施细则,严格执行细则中建立重点岗位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建立权责分明、互相监督的岗位责任制度,规范业务经办流程,提高业务经办人员的政治业务水平和切实加强岗位人员的.纪律、法律观念,要求各个岗位严格履行经办程序,准确记录各类信息,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业务资料,TOP100范文排行维护参保人权益。

  二、参保缴费情况。截止***x月,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总参保人数为45***2人,经核实,全部符合参保资格条件,20***年缴费人数为19947人,2795名参保人员按相关规定补缴,本年累计收缴保费共258.08万元,参保、缴费人数与实际申报财政补助资金的人数一致,不存在擅自提高或降低个人缴费标准的现象。保费收缴实行银行代扣代缴和参保人员直接到银行现金缴款两种方式,确保了本单位经办人员或工作人员不直接接触到现金保费。工作人员核对银行反馈的扣款明细信息、资金凭证后,把打印好的发票送至村委,由村委交到参保人员的手中。每月月初将上月收取的保费通过合作金融机构从收入户划转到财政专户,并按要求管理,每月与农信社、财政局进行对账,确保保费收缴无误。经核查,不存在截留、侵占保费资金等违法违规问题。

  三、基金管理情况。至20***年***x月底,总共筹措资金***49.1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划拨******万元;自治区财政划拨82万元;市级财政划拨99.***万元;县级财政划拨81.21万元,集体补助收入1.24万元热门思想汇报,原民办教师补助68.24万元;保费收入258.08万元;转移收入0.28万元;利息收入48.92万元)。城乡居保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设立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各级财政划拨的专项资金全部归集到财政专户,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经自查,目前我区城乡居保专项资金的使用能够做到专款专用,按规定单独记账、单独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不存在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违规投资运营行为。

  四、支付发放情况。我局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在20***年发放待遇人数为13050人,累计发放***x33.31万元。本年收支结余4***.82万元,当前基金累计结余2304.28万元.我局严格按照规定做好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证的工作,指导乡镇社保所对本年度待遇领取资格人员进行认证后,及时将认证结果在村(社区)范围内公式,公示期不少于***天,个人简历并公布举报电话和监督电话,公开接受社会举报和群众监督,防止多领、冒领、骗取养老金现象发生;健全待遇领取人员死亡信息月报制度,确保领取养老金人员符合领取条件。待遇发放人员严格根据死亡信息报表,核实发放待遇领取人员和金额,按规定申报注销死亡人数。经自查,不存在虚列支出、转移资金、欺诈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经办服务情况。我区经办机构负责为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实施完全积累,实帐管理。在保费收缴上实行银行“代扣代缴”三方协议,确保保险基金安全,在待遇发放和支付上严格做好与财政部门及金融机构之间的复核和对账工作,确保发放及时、准确。在社会化管理上,严格执行社会化管理制度,在档案管理上建立健全有关业务台帐,规范档案室,完善社保档案管理。

  此次自查,本单位没有发现套取、骗取社保资金以及隐匿、转移、侵占和挪用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半年总结

  一、 积极宣传两个机制,促进我先参保率提升。

  采取纸质宣传页、农村广播大喇叭、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朋友圈等多种宣传方式,针对我县广大居民,开展两个机制政策宣传活动。使我县我广大居民详细了解文件精神及惠民政策,促进缴费积极性,提高我县参保率。

  二、 继续做好死亡、***冒领工作,及时全额追回资金。

  依据上级部门下发的冒领人员数据,组织各乡镇社保所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确定为冒领养老金的人员逐户逐人进行政策教育,力争没批冒领人员涉及涉及资金全部追回。

  三、 认真做好社保扶贫工作,为我县脱贫攻坚增砖添瓦。

  每月与民政、扶贫两部门对接贫困人员数据,及时做好该类人员在专网系统的管理工作。并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时限,按时将贫困人员享受的待遇落实到位,确保一户不差、一人不落。

  四、 积极落实调查摸底我县被征地农民数据,为我县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奠定良好的基础。

  依据上级部门会议精神,2020年全省开展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为全面落实相关政策,我县将积极开展被征地农民数据调查摸底、实施方案出台、落实相关待遇等工作。让更多的特殊群体享受到更好的养老保险惠民政策。

  五、 认真做好社保卡管理工作

  提高我县社保卡经办大厅办事效率,增强工作人员为人民服务意识。为今年我县居民实施一卡通工作保驾护航。

第五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半年总结

  在省、市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20***年我局以“强化服务,惠及民生”为宗旨,精心组织、认真谋划、狠抓工作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成效显著,圆满地完成了本年度的工作目标任务,现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民生任务完成情况

  为做好保费征缴工作,我市按照早启动、广动员、优服务的工作思路,每年坚持做到提前安排、提前部署,在当年的12月份即对下年度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布置,同时紧紧围绕续保和新增两个重点,对符合参保条件但未参保、续保人员,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20***年度再次超额完成了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民生指标任务。截止12月20日,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含待遇发放人员)已达10.3万人,完成***市下达任务数9.5万人。其中16—59周岁参保缴费人数为7.76万人,缴费金额共967.1万元。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发放2.53万人,1—12月份累计发放金额为2718.7万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1、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纳入对乡镇的年终目标管理考评,按照年度参保的目标任务,于20***年底对20***年的参保任务完成率等工作指标进行细化分解,实行参保人数目标责任制,要求参保任务完成率达到90%以上,确保顺利完成全年任务。

  二是加强督导检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及市人保局主要领导带队深入落后乡镇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进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农保局也多次组织工作人员下乡协助开展基金征缴工作,确保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三是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从市局到各乡(镇)街道对新老业务的开展都做到定期进行业务培训,确保所有业务经办人员吃透政策,明确目标,严格按照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市农保局抓好政策宣传。

  2、加强宣传,促进参保扩面。我市坚持把宣传作为做好参保工作的首要前提,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多点投放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宣传工作。

  一是自行编制政策宣传资料。我市分别于20***、20***年度编制了两版《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答》宣传手册,将各项政策进行汇编整理,用于宣传发放。

  二是有针对性地宣传阶段性重点工作。在20***年初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时印发了6.5万份《致广大城乡居民朋友的一封信》对我市20***年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增加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等新政策的内容进行宣传。连续数日电视台播放公益广告宣传片和在公交车的电子显示屏上游走字幕,整日循环播放新政策宣传广告。在“惟德乃兴”微信的.公众号的“今日头条”专栏上进行专题宣传。

  三是多点面宣传代扣代缴工作。20***年9月正式启动全市代扣代缴个人协议签定工作时,我局集中印发了7万份《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扣代缴保费服务指南》,同时各地充分利用微信平台,编发《致参保人的一封信》及工作动态通过手机微信工作群层层转发,对代扣代缴政策进行全方位的无缝宣传,让广大市民尤其是参保人了解政策内容,积极配合协议签订工作。

  3、专款专用,基金运行平衡。

  一是坚持专款专用。坚持严格执行有关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和会计核算办法,将基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二是做好票据核销工作。今年按照省里的要求《江西省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已移交至各乡镇财政所管理,待缴费期结束后由农保所自行核销。为确保入库金额与票面金额一致,我局组织财务人员深入各地对票据核销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帮助各农保所顺利开展票据核销工作,增强了基金的安全性。

  截止12月20日,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收入共计967.1万元,中央基础养老金补贴1687万元,省级基础养老金补贴202万元,县本级基础养老金补贴43.8万元,个人缴费补助268万元,利息收入167.3万元。基础养老金支出2613万元,个人养老金支出87.4万元,死亡抚恤金支出17.85万元,转移支出1万元。基金滚存结余7068.1万元。

  4、加强稽核,杜绝基金流失。

  一是扎实加强对到龄人员养老金发放、转退保关系办理、丧葬补助金发放、残疾人及常补对象财政代缴等业务资料的稽核审查,坚持做到定期办理、日清月结。

  二是建立完善的数据比对制度,定期与与民政、社保等部门沟通对接,分别于20***年4月对466名重复参保人员、20***年5月、7月和12月对531死亡人员进行了待遇停发,有效杜绝了养老金的流失。同时对老农保领取待遇人员进行比对筛选,通过系统发放928人,发放老农保养老金6.1万元。

  三是认真做好退保注销工作。截止20***年12月20日,我市共涉及1130人办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退保注销工作,其中:转投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393人,退保金额22.2万元,死亡退保人员737人,退保金额25.36万元。成功办理异地转移手续人员25名,分别是转入25人,社保转入3人,转入保费2.39万元,其它县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2人,转入保费2.15万元,转出13人,转出保费0.9万元,大茅山待遇人员退回重复领取的养老金0.11万元。

  5、夯实基础,规范业务流程。在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我们从宣传、登记、征缴、发放、档案管理等多个方面,规范养老保险的经办流程,确保业务流程的标准化。

  一是信息采集工作完成顺利。我市20***年度信息系统数据采集人数已全部录入完成。

  二是档案管理工作有条不紊。我市的档案资料管理始终坚持统一指导、分级管理、集中保存的原则,按照归档要求,对参保人员以按年、按村为单位建立档案,及时做好资料的整理、归档、分类、入柜、入库等工作,做到管理规范、利用方便。

  6、扎实推进,重点工作完成顺利。

  一是社会保障卡工作。截止20***年7月31日,我市118759张社会保障卡已全部出库至各乡镇(街道),除20***年7月24日批次的1318张社保卡正在发放中,其余社保卡已成功至参保人手中,全市已有2.04万人通过社保卡领取待遇。同时已办理补换卡业务254人。

  二是老农保退保工作。目前我市已完成老农保摸底登记人数共计17504人,录入信息系统13082人,办理退保5062人,退保金额193.3万元。

  三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险种合并工作。根据省厅要求,我市已于7月底完成了新老农保基金专户的合并工作,于20***年9月16日申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合并,并于20***年10月开始正式使用新系统。

  四是代扣代缴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市于20***年度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式由现金支付转为银行代扣代缴,目前已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我市已分别于9月9日和9月18日下午召开了全市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工作会和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业务培训会,对该项工作进行了明确要求和安排部署,并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政策及相关业务操作细则进行了专题培训。

  二是整理编印了代扣代缴政策宣传资料7万份及个人协议10万份,用于工作正式启动时进行发放宣传。

  三是各乡镇高度重视,由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召开代扣代缴工作布置培训会议,并集中组织人员走村入户发放政策宣传资料并与参保人签订代扣代缴个人协议。目前我市代扣代缴个人协议签订及录入工作已完成67.19%,其中泗洲、花桥、新营、绕二的完成率已达80%以上。

  四是我市农村合作银行将在全市64个行政村设置金融便民服务点,目前已完成44家金融便民服务点pos机及灯箱的安装,并有部分享受待遇人员已通过pos机正常领取了养老金。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虽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总结前阶段工作仍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参保扩面进入困难期。城乡居民中已经达到或接近养老金领取年龄的人群已基本参保。但年轻人多数在外务工不能及时回来参保,有的觉得自己年轻,暂时还不想参保,特别是城镇居民和失地农民中的青年不愿参保,影响了新农保参保率及相关工作的开展。

  二是经办能力不足影响工作成效。部分经办工作人员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太够。对相关的政策理解不透,造成征缴保费过程中不能及时解答群众的询问,影响了工作成效。

  三是老农保清理工作进展缓慢。受历史遗留问题影响我市老农保清理工作进度一直相对较为迟缓,一是参保人不愿主动提供参保信息办理退保手续。二是因各种原因无法联系到本人,登记参保人的个人信息。

  四、工作安排及打算

  1、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做到应保尽保。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巩固当前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发扬好的做法,进一步创新举措,加大宣传力度,让老百姓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理解更透彻,从而做到自愿参保、积极参保。

  二是引导参保缴费。广泛深入地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策宣传,增强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意识,引导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同时做好参保扩面工作,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2、全力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工作。我市将于20***年度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式由现金支付转为银行代扣代缴,为确保工作平稳过渡,我局将全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对各乡(镇、街道)的业务跟踪指导,做到每月及时反馈未代扣成功人员名单进行二次催缴,确保保险费的及时准确入帐。

  二是进一步改进宣传方式,20***年为我市启动代扣代缴工作的第一年,我局将继续发扬好的做法,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对代扣代缴的政策优势等方面内容进行宣传,确保让广大参保人尽快接受并适应新的缴费方式,最大程度地减少代扣代缴工作对基金征缴任务完成情况的影响,进一步巩固参保率。

  3、继续做好新老农保数据整合、制度衔接工作。按照赣府厅字【20***】106号文件精神,20***年我局仍将加大力度继续做好新老农保的制度衔接工作,将老农保人员信息与新农保人员信息有机的结合,实现新旧两种制度的有效对接,同时严格按照省厅文件精神做好人员分类,集中做好老农保参保账户转换清理工作,对符合退保条件的人员,将老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终止老农保保险关系。

第六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半年总结

  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居保扶贫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较好地完成了目标任务。截止10月底,缴费人数为49.96万人,收缴保费1.18亿元,超额完成市民生办下达的年度缴费目标任务数。10月份实际待遇领取人数20.97万人,累计发放养老金2.51亿元,符合条件老年人养老金发放率100%。县政府为46226名特困人员由县财政代缴保费951.42 万元,为20876名独生子女和6654名农村双女父母增加缴费补贴170.92万元。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 工作开展情况

  1.制政策。县政府于2020年1月14日下发征缴工作通知,制定缴费政策,将全年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并将高档次缴费任务和贫困人员缴费任务数也一起分解下发。要求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抓住春节农民工回家过年的大好时机,引导群众参保续保缴费。各乡镇紧扣“早谋划、早落实”的工作思路,狠抓落实,有效推进城乡居保缴费工作。

  2.强宣传。我县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对推动政策落实、提升居民参保意识的重要作用,坚持将政策宣传工作贯穿于城乡居保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发放宣传彩页、宣传录音、宣传手提袋、宣传抽纸和纸杯、电视、短信息、微信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共发放城乡居保政策宣传单10万余份,宣传手提袋7万个,宣传抽纸3万盒,宣传纸杯5万个,发送手机短信息60万余条,更新微信公众号10次,推送微信朋友圈10万余条,在萧县电视台黄金时间以游走字幕的形式做政策宣传一个月。利用村干部开会、脱贫攻坚进村入户的时机做好城乡居保宣传工作,将多缴多得、居保扶贫等政策传达给群众。引导参保群众关注“萧县城乡居保”微信公众号,及时快捷传递城乡居保政策。引导激励居民选择高档次缴费,年青人尽早参保缴费,强化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意识,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对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

  3、提服务。县居保中心克服疫情困难,在3-4月份集中缴费期内保证每周托收缴费两次,及时为各乡镇提供参续保缴费进度,为参保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利用县人社局设在274个行政村(社区)的“便民宝”,鼓励居民就近刷身份证查询本人的缴费和养老金发放情况。同时积极协调合作银行,采用“金融社保+惠农服务室”形式,将服务功能下延至行政村。县农商银行在234个行政村设立了“惠农服务室”,加上23个乡镇政府所在地有农商银行营业网点,274个行政村(社区)的村民全部可以就近缴纳保费和领取养老金,真正实现了“参保、缴费、查询和领取养老金”四不出村,解决了群众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4、重扶贫。各乡镇高度重视居保扶贫工作,年初,我县贫困人员总数为177522人,其中16岁以上符合参加城乡居保条件的贫困人员为153226人,已经全部参保缴费,做到了应保尽保。其中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贫困人员为91584人,全部发放待遇,做到了应发尽发。2016年以来已脱贫、未脱贫和返贫人员有37364人,已经全部按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实现了政府代缴保费,符合参保缴费条件但不符合代缴条件的贫困人员共24278人,已经全部个人缴费。(除去和贫困人员身份重复的以外,还有低保对象5966人、特困人员204人、二级以上残疾人2647人也全部按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实现了政府代缴保费。计生特别扶助对象45人,按每人每年6000元标准实行了政府代缴。)

  二、存在问题

  1.年青人参保意愿低。年青人由于就业、婚姻、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原因生活压力大,更加看重当下生活利益,不愿意投入收益期限长达几十年的养老保险,普遍采取观望心态,等到四十岁以后再参保缴费,缴费够15年可以按月领到养老金就行了,目前即使参保,也是在村干部的动员下选择最低档次应付完事。

  2.平均缴费水平偏低。我县平均缴费水平238.62元,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有较大差距。入户访谈时,受访人员普遍认为缴费多少与领取基础养老金标准没有关系,而且家庭收入也不高,不想过多投入资金用来缴纳保费。

  3.村级工作经费投入不足。城乡居保的工作重点在村级,参保缴费、待遇核定、资格认证、死亡注销等工作主要靠村协办员来完成,可给他们的工作补贴每月仅有200元,连电话费都不够,鉴于这个原因村协办员多数都是由村干部兼任,村干部的工作千头万绪,能顾及到城乡居保的少之又少,严重制约城乡居保最基础工作的顺利开展。

  建议:一是加大财政资金对参保缴费补贴和基础养老金的投入,提高制度吸引力,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保,吸引他们多缴费、长缴费,以增加个人帐户养老金,从而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缩小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待遇水平差距;

  二是加大财政资金对经办工作的经费投入,特别是对村级经办机构的经费投入,因为城乡居保主要工作在村级,没有村级经办机构的宣传和工作,所谓的政策宣传家喻户晓就是一句空话,其他工作也是应付了事。建议全市统一标准,按照村协办员的实际工作量由各县预算经费,提高村协办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2021年工作谋划

  (一)坚持目标导向,巩固居保扶贫成果。紧紧围绕政策亮点和群众关切的问题,坚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一步向贫困人员宣传居保扶贫政策,巩固居保扶贫成果,防止中断缴费现象发生,以保障贫困人员参保质量。针对已经稳定脱贫、经济条件明显好转的贫困户,引导他们选择高档次进行缴费,以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升养老待遇。

  (二)精准宣传,努力提升参保质量。紧紧围绕政策亮点和群众关切的问题,坚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精准解读政策,做到家喻户晓。针对进城务工人员和35岁以下群体精准宣传,通过面对面的方式与群众沟通交流,注重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积极引导经济条件好的参保居民选择高档次进行缴费,以增加个人账户积累,增加养老待遇,提升参保质量。

  (三)全面推进社保卡应用工作。主动与信息中心和合作银行协调,2021年全部启用社会保障卡缴费和领取待遇,对不能到银行激活社保卡的老弱病残人员,统一上报名单,协调合作银行上门激活,确保持卡人能顺利领取待遇和缴纳缴费。

  (四)多措并举,防控基金风险。取消待遇领取人员集中资格认证后,着力构建以信息比对方式为主的认证服务新格局,积极和公安、民政、医保、卫生健康等部门联系,每月将城乡居民系统发放数据与各部门数据进行比对,遏制重复冒领养老金问题。

  (五)加强队伍建设,培训乡、村两级业务经办人员。在去年培训的基础上,对乡镇业务经办人员和村级协办员再次加强培训,确保县、乡、村三级经办平台口径一致,人人懂政策,个个会宣传,共同为参保群众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第七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半年总结

  2019年,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紧紧围绕省、市考核任务,以参保缴费、待遇发放和经办管理等工作为核心,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全面推进2019年上半年各项考核任务的完成。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2019年上半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参保登记总人数55万人,其中待遇领取人员12.7万人,新增参保人员12680人,完成征缴职责顺利平稳划转税务部门,实现保费收入4540万元,自主缴费率达到100%,确保按月足额发放养老金,上半年共发放养老金6673万元,其中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金1295.03万元。

  (二)“智慧人社+手机认证”宣传推广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智慧人社+手机认证” 宣传推广活动,2019年上半年我中心组成“惠民服务工作队”,赶集穿巷进村入户宣传养老保险政策,引导和教会参保人用手机方式进行查询和认证,现场对社保卡进行激活等,共发放政策宣传单5万余份,赶集定点宣传10次,进村入户宣传8次,达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同时,对税务划转的相关问题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让群众少跑路、不跑路。2019年上半年共完成待遇人员资格认证人员116013人,核实死亡人员6287人,停发待遇2439人。

  (三)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根据《宁远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宁政办发【2016】7号)文件,积极、稳妥、快速的推进我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一是实现上半年工作的正常化,全面铺开,目前已完成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3450人,上半年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金1295.03万元。二是全力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贷”工作,上半年我们携农行到舜陵街道黄金桥村、段家、龙板桥村等多个地方进行了“养老贷”的优惠政策宣传工作,对因经济条件较差而无法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可通过与县农业银行签订协议,银行为其发放贷款,确保被征地农民享受更高的待遇。目前共有145人选择“养老贷”参保。

  (四)社保扶贫工作

   社保扶贫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力量比对、核实贫困人员信息,3月30日前全面完成了3.5万余人的贫困人员信息核实工作,并上传了部信息工作平台。“早谋划、早部署”,3月做好了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员、残一残二等贫困人员的政府代缴测算工作,对我县的脱贫攻坚提供社保支持。据统计,截止2019年5月底,我县符合参保条件的贫困人员人数为129131人,其中60周岁以上的待遇人员42231人,符合财政代缴保费人员29267人,稳定脱贫有能力自主缴费人员57633人。2019年,县财政为全县符合代缴条件的29267名贫困人员代缴保费182万元,比上年度新增代缴贫困人员24159人,同比新增支出256%,实现代缴率100%。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共共42231名,为其发放养老待遇2610万元。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处于税务划转的过渡期,群众不了解最新政策

  2019年上半年,我县处于征缴业务划转税务的过渡时期,老百姓对最新政策不了解,当前由于税务的调试的原因,暂停了老百姓手机缴费的功能,老百姓当前只能在手机上进行查询和认证,缴费只能到银行去缴。补交以前年度的保费,还要由我中心或乡镇社保站将信息推送至税务,才可到银行缴费,给参保缴费群众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二)被征地农民保障工作被动性太大。

  今年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开展以来,一是相关部门在经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时,出现了土地承包权确认时有档案不全的现象,存在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难的问题,导致工作难度大,工作进展迟缓。二是按规定应从征地补偿款的10%作为被征地农民的保障资金,这部分资金一直未征收,全额发放到老百姓手中,造成收回困难的问题。三是老百姓选择险种变动大。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险种后,又要反复变更险种,给工作人员的工作开展带来了不便。

  (三)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较为不便。

  第一,资格认证数量巨大,享受待遇人员数十万人以上,多为留守老人,且居住在偏远山村,还有一部分老人因高龄、残疾和疾病等原因不能行走,认证难度很大。目前养老待遇过低,影响了待遇享受人员参与认证的主动性。第二,智慧人社和APP都可进行网上自主认证,但老百姓的网上认证意识不强,有些老人家的手机设备功能跟不上,导致网上自主认证受到一定的制约。第三,基层认证队伍的建立和经费得不到根本保障,没有固定统一的认证和稽核工作经费,基层也就不能够聘请专职工作人员或兼职人员认真开展认证工作。第四,相关的配套制度没有建立,目标考核奖惩制度、死亡丧葬补助追讨及责任追究等制度,导致工作出现责任不清,配合不力,使认证工作不能很好的开展。

  (四)乡镇一级经办人员配备不足、流动性太大。

  由于工作任务繁重、经费待遇无保障等因素的影响,我县各乡镇的业务经办人员严重配备不足,而且人员的流动性太大,有的乡镇一年之内连换几次人,刚刚熟悉政策和业务就又换人了,缺乏正常的岗位移交手续,严重影响了业务的连续性和工作的开展。

  三、下段工作打算

  (一)积极配合税务做好征缴工作和待遇发放等基础性工作。

  一是继续组织开展好政策宣传工作,特别是税务划转的最新政策,使老百姓少跑路、不跑路。二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保费征收习惯,力争在下半年提早完成保费征收任务,自主缴费率达到95%以上。三是做好待遇人员按时发放、报表及时上报等其他中心工作。

  (二)开展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网上认证的宣传工作,鼓励广大参保人员到银行自主缴纳保费,从源头上确保基金安全。二是继续做好智慧人社和APP认证的宣传推广工作,确保缴费人的利益不受损害。三是要加强待遇人员生存认证工作的推进和制度化,对重点人群做好上门认证服务,对体弱多病、残疾人、偏远山区等人群进行上门认证服务,加强稽核力度,严禁冒领、骗领、侵占、拖欠、克扣、截留养老金等违法行为,确保基金的安全。

  (三)全力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根据《宁远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宁政办发【2016】7号)文件,积极、稳妥的推进我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全力推进征地农民“养老贷”工作,加强对政策的宣传,对因经济条件较差而无法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可通过与县农业银行签订协议,使银行为其发放贷款,确保被征地农民享受更高的待遇。做好“养老贷”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让老百姓充分地了解到选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险种带来的好处,从而坚定自己的选择,不随意变更决定。

  (四)加大稽核力度,全面清理多领、冒领养老金现象

  结合县里“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活动,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多领、冒领养老金的全面清理工作,重点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人员继续领取养老金的清理和稽核。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建章立制,明确乡镇(街道)、村(社区)各级经办职责,落实死亡人员按月报送制度,明确待遇人员一年公示一次和认证一次的制度,确保活动达到实效,维护基金安全。

  (五)转作风,抓行风,提高经办管理服务能力。

  经办管理服务是城乡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的重点和关键所在。一是狠抓内部作风,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通过完善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切实改变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明确服务质量和标准,按照“解答问题一口清、执行政策不走样、办理业务不超时、群众评价全满意”的标准,狠抓落实。二是发扬经办行风,特别是应重点加强一线窗口的行风,提升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和办事效率。三是按照省里的部署,做好经办管理培训工作,配齐配强专(兼)职工作人员,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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