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动员会议上的讲话(通用3篇)

更新时间:2023-08-22 来源:医疗保险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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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动员会议上的讲话1

  10月14日,我县召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加温会,总结当前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情况,部署推进工作。副县长吴光群参加会议并作讲话。

  会议指出,城乡养老保险是社保养老制度中的一个险种,覆盖面广、参与参保人数多。目前,全省共设立9个缴费档次,最低是每年180元,最高是每年4800元,是回报率较高的一种社保制度。缴费人可以通过自助缴费、代征单位和各地办税服务厅进行本人缴费或代他人缴费。据悉,今年我县缴费任务共12万人,至目前为止累计缴费人数40520人。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分解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快速推进;要清醒认识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面临的形势,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多种形式宣传利好政策,引导符合条件的群众积极参保。同时要抓好督查通报制度,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全面落实,确保按时完成扩面征缴任务。

2022年在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动员会议上的讲话2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事关人民群众健康福祉,事关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事关我国医疗保险制度良性运行,事关健康中国战略目标实现,是一件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大事。市政府决定召开这次会议,主要目的是动员各县区和相关部门统一思想,迅速行动,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快步伐,强力推进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刚才,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乡村振兴局围绕部门职责做了很好的发言,对医保政策进行了深入辅导解读,对行业工作落实作了具体安排部署,请大家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思想认识再统一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高度重视,***总书记多次作出批示,国务院专门印发文件进行部署。省委、省政府也出台了《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强调要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快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各县区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参保缴费作为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从顾大局、惠民生、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出发,主动对标中省部署要求,不折不扣完成参保任务,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依法覆盖全民。

    当前,各县(市、区)都在积极准备迎接中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防止脱贫群众和低收入群体因病致贫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今年我市发生洪涝灾害,受灾范围广、受灾群众多、灾害损失重,低收入群体对象增多,一些脱贫群众受灾情影响因病致贫风险增大,想办法帮助脱贫群众和低收入群众按时参保缴费,直接关系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后评估工作成效。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把确保脱贫群众和低收入群众按时参保缴费作为重点,想方设法,用情用力,努力***。

    医疗保险制度目的是为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时参保缴费是为了解决群众的后顾之忧,工作对象涉及千家万户,工作成效直接检验发展成果,检验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能力、群众感情和业务水平。由于县区、乡镇刚刚换届,部分县镇分管领导和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都是新面孔,对政策把握、时限要求、工作节奏还有一个学习深化的过程,必须增强主动意识、服务意识,认真学习政策、研究方案,从实际出发出主意、想办法,发挥好群众主体作用,确保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政策变化再明晰

    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今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原则上为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现在有效工作时间不足3个月,各县区和相关部门要围绕标任务抓紧行动。

    一要明确政策标准。全市2022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标准统一为900元,其中:个人参保缴费标准每人每年320元;财政补贴每人每年580元(中央464元,省市116元)。全市居民医保参保对部分特殊人员参保个人缴费实行分类资助,参保资助资金由财政和医疗救助资金解决。

    二要明确工作时限。各县(市、区)要紧盯工作时限,统筹安排征收工作。原则上10月底要完成任务的30%,11月底前完成任务的50%,12月底前完成剩余的20%扫尾工作。今天会后,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要立即启动相关工作,各县区要及时安排,督促指导基层及时开展征缴工作。

    三要明确工作目标。就是要实现四个确保:一是确保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尽保;二是确保脱贫不稳定且纳入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员应保尽保;三是确保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人员在医疗救助资金定额资助下应保尽保;四是确保计划生育家庭、退役士兵、大学生和其他特殊人员相关政策得到落实,实现应保尽保。

    三、部门协作再强化

    按照“多方协作配合、便民高效服务、有序稳步推进”的原则,积极协调解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过程中的问题,做到上下联动、横向配合、合力推进。

    一要夯实主责。医保部门要密切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明确各类困难群体参保资助标准,做好参保人员的权益记录。及时将职工医保参保变动情况告知税务部门,一周传递一次职工医保停保及新参保人员信息,确保信息畅通、更新及时。财政部门负责足额安排参保补助资金。税务部门要全面履行居民医保医疗保险费征收职责,做好征收管理,拓宽缴费渠道,优化缴费服务。民政部门负责核实核准纳入民政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享受参保资助人员名单及动态信息,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卫健部门负责核实核准并及时提供原计划生育家庭(户)人员身份信息,落实此类参保人员参保资助政策。乡村振兴部门负责核实核准并及时提供返贫致贫、脱贫不稳定且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享受参保资助人员名单及动态信息,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二要密切协同。各级税务、医保、财政、民政、残联、乡村振兴、退役军人事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实现数据精准、信息共享,稳妥做好特殊人群核实认定等相关工作。各县(市、区)政府、镇办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参保登记、申报缴费工作,确保集中缴费平稳有序。

    三要建立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税务征收、乡镇(街办)村组(社区)联动、职能部门协作的“网格化”征缴管理机制。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履行好医保征缴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在集中征缴期间,按照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工作要求,督促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

    四、服务水平再提升

    一要畅通渠道。各级税务、医保部门要在发挥好原有缴费渠道的同时,积极引导缴费群众通过手机银行、自助终端、社保费代收系统等渠道进行缴费,形成“实体+网络+自助”全天候、便民化缴费方式,方便群众就地就近灵活缴费。

    二要强化宣传。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把深入宣传作为重要任务,除利用报纸、广播媒体和新媒体宣传引导外,更多地要采取院坝会、小组会等形式,深入开展宣传。要做好群众工作,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群众了解医保、接受医保,通过高质量宣传把党委政府的号召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对一些特殊户,要靠各级干部跋涉千山万水、走进千家万户、说尽千言万语、历经千辛万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群众讲清说明医保工作的好处和重要性,主动解释政策变化背景和原因,争取群众的支持理解。要主动公开政策咨询电话,畅通群众咨询渠道,做到缴费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切实实现应保尽保、应享尽享。

    三要做好服务。各县区要总结历年工作经验,围绕医疗保障方面群众所需所盼所想,大力推进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下沉,建立健全县、镇医疗保障服务联动机制,明确医疗保障在镇、村(社区)的职责与定位,把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的主渠道放在镇办医保经办机构、村(社区)代办点,实现群众需求与政府服务无缝对接,让广大参保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体验到优质、高效、便捷的医保经办服务。

    五、工作措施再压实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和镇办政府要加强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对照目标任务,制定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把握工作节奏,实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市县医保、税务部门要主动牵头,大量工作要依靠镇办、村组来落实。要充分发挥乡村振兴四支队伍的群众工作优势,送医保政策进乡村、进社区,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为老百姓算明白账、算明细账,调动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积极性。

    二要加大考核力度。市委、市政府已把城乡居民参保率纳入了对县(市、区)的目标考核。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将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纳入对镇办的考核,建立半月通报机制,重点做好脱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特别是纳入资助参保范围且核准身份信息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农村低收入监测人口、“三类”人群的参保缴费,要纳入政府督办事项。对工作进展滞后、力度不大、作风漂浮、成效不明显的,运用好绩效考核和督查考核机制,实行跟踪问效。

    三要抓好风险防控。各级税务部门要针对不同人群的缴费特点,合理配置服务资源,采取强化缴费咨询服务、合理设置缴费场所、做好虚拟户登记和申报缴费工作,科学设立缴费窗口、优化窗口人员配置、引导错峰缴费等措施,有序分流缴费服务压力。

  要畅通参保人群征缴问题反映渠道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防止网络舆论风险。

    同志们,城乡居民医保是一项造福广大群众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慈善工程。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树牢民本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高质量如期圆满完成。

2022年在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动员会议上的讲话3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本人就武阳镇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向大家作一汇报。

  自去年9月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启动以来,我镇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社局、市农保局的精心指导下,严格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参保登记、资格审查、保费收缴、养老金发放等各项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截止目前,全镇应参保缴费人数13540人,已参保缴费人数为10967人,参保缴费率达81%。60周岁以上老人3673人,100%地领取了养老金。我镇的主要做法突出表现在5个抓:

  一是抓组织领导。去年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会议召开后,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层层召开会议,认真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周密安排部署全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并及时成立了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购置了办公设施,配备了3名专职工作人员,对此项工作进行专抓专管。同时,各村居也相应成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机构,确定了1名专职协办员,为全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抓宣传发动。我镇以镇挂片驻村干部为主体,镇村干部相互配合,组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小分队,进村入户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全面详细地讲解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具体要求、目的意义和参保登记、保费收缴、待遇审批等办事程序,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的认知度。同时,采取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墙报和现场解答等形式大力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好处,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启动以来,全镇共召开各类宣传动员大会2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4万余份,办宣传栏14期,张贴宣传标语42条,悬挂宣传横幅28条,极大地提高了群众政策知晓率,营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是抓数据核查。在参保对象资格审查上,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以公安、计生等部门出据的基础资料为依据,对农户档案资料进行认真核查,并及时反馈核查结果,既确保了参保对象的公平公正,又保证了审批过程的公开透明。

  四是抓保费征缴。保费征缴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迅速打开工作局面,我们采取了示范带头、以点带面的方法。即村组干部家庭带头缴费,扩展到干部亲属和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再扩展到全体农户家庭。在政策执行方面,我们认真宣传市里确定的100元至1000元的10个缴费档次,采取群众自愿选择参保缴费标准,不搞“一刀切”,使广大群众都能缴得起、进得来。在参保手续办理方面,我们改进服务方式,既在镇机关、各村办公场所办理缴费业务,还为部分偏远山区村组和一些行动不便的群众开展上门入户办理缴费。并专门派出照相人员下到村组,零距离为群众照相服务并办理相关手续。截止目前,我镇共收缴保费186.83万元。

  五是抓规范管理。在办理养老保险业务过程中,我镇制定了参保流程图、待遇审批流程图、档案管理制度等业务制度,规范了业务经办程序。在收缴保费过程中,我镇以村为单位统一收缴,筹集的保费统一汇入邮政银行,再由经办人员定时打入筹资专用账户,规范了基金管理,确保了基金安全。对于参保人员的具体信息,由专职电脑操作人员录入,确保信息详细准确。并严格按照参保人员档案管理要求,对全镇参保人员的资料以村为单位进行存档,做到一村一盒。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上下功夫,全力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一惠民工程抓好抓实,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我们将采取个别座谈、现身说法、典型引导等多种形式,把政策宣传到家家户户,帮助群众释疑解惑,算账对比,使群众真正认识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好处,提高群众参保的积极性。二是扎实抓好基础工作。我们将进一步做好参保对象的调查、摸底、核查、登记等工作,建立农村居民信息库,力争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努力做到符合条件的人人参保,不留死角,让应该享受政府补贴的人员一人都不遗漏。三是切实提高服务水平。我们一方面将加大镇村干部的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业务政策水平;另一方面,强化服务意识,尽可能简化参保手续,做到宣传动员、资料收集、基金收缴等手续一次性办理,使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办理参保手续,切实让广大群众享受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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