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产证办理指南

更新时间:2020-10-28 来源:热门推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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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产证办理指南

  2003年5月1日起上海市启用新版房地产权证书,上海房产证分为红、绿两种。下面是小编分享的上海市房产证办理指南,快来看看吧!

  办理材料

  (一)新建非商品房:

  1、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土地权属调查报告(原件)。

  4、房屋权属调查报告(原件)地籍图(原件二份)。

  5、契税办理证明(原件)。

  6、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已付清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原件)。

  9、已付清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原件)。

  11、市或区、县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

  12、记载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房地产权证(原件)。

  1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建设工程项目表。

  14、建设工程总平面图等附图)(原件)。

  15、竣工验收证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16、规划、用地状况的核验意见)(原件、个人自建房屋除外)。

  17、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原件、个人自建房屋除外)公安部门出具的门牌号批复(复印件)。

  18、房地产开发企业维修基金交款凭证(原件)。

  19、经市或区县房管部门备案的销售方案(保留自由的用于销售部分)(原件)。

  20、区县房管部门出具业主共有房地产的证明文件(原件)。

  21、区县房管部门出具的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的证明文件(原件)。

  22、市或去县房管,规图部门签订的建设项目协议书(配套商品房)(原件)。

  (二)新建非商品房:

  1、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权属调查报告(原件)地籍图(原件二份)。

  5、契税办理证明(原件)。

  6、记载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房地产权证(原件)。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建设工程项目表。

  8、建设工程总平面图等附图)(原件)。

  9、竣工验收证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规划、用地状况的核验意见)(原件、个人自建房屋除外)。

  10、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原件、个人自建房屋除外)公安部门出具的`门牌号批复(复印件)。

  (三)新建商品房(包挎配套商品房):

  1、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权属调查报告(原件)。

  5、地籍图(原件二份)。

  6、契税办理证明(原件)。

  7、记载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房地产权证(原件)。

  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建设工程项目表。

  9、建设工程总平面图等附图)(原件)。

  10、竣工验收证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11、规划、用地状况的核验意见)(原件、个人自建房屋除外)。

  12、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原件、个人自建房屋除外)公安部门出具的门牌号批复(复印件)。

  13、房地产开发企业维修基金交款凭证(原件)。

  14、经市或区县房管部门备案的销售方案(保留自由的用于销售部分)(原件)。

  15、区县房管部门出具业主共有房地产的证明文件(原件)。

  16、区县房管部门出具的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的证明文件(原件)。

  17、市或去县房管,规图部门签订的建设项目协议书(配套商品房)(原件)。

  (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1、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土地权属调查报告(原件)。

  5、地籍图(原件二份)。

  6、市或区、县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

  (五)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

  1、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土地权属调查报告(原件)。

  5、地籍图(原件二份)。

  6、市或区、县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

  (六)租赁建设用地使用权:

  1、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原件及复印件)。

  4、土地权属调查报告(原件)。

  5、地籍图(原件二份)。

  6、契税办理证明(原件)。

  7、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原件)。

  (七)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

  1、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土地权属调查报告(原件)。

  5、地籍图(原件二份)、契税办理证明(原件)。

  6、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原件)。

  7、已付清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办理契税->取号->受理->缴纳交易登记费用->领取收件收据->记载公示->缮证->领证

  办理地址

  浦东新区南泉北路201号房地大厦一楼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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